※短,虐
※文筆渣(倒)請做好心理準備再看
※阿信視角
To溫尚翊:
阿翊你知道嗎?關於"我喜歡你"這件事情。
現在才說好像有點晚了,畢竟你也結婚了。
我喜歡你很久了,雖然你從來沒有喜歡過我。
有點忘記是在什麼時候開始的了,可能是在第一次見面時,也有可能是在某一天的午後,突然的,愛上了你。
你知道的吧阿翊,愛上你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吶!
真的很容易,因為你對我太過溫柔,溫柔到,有時候我也會想,你是不是有那麼一點點喜歡我?是不是你也對我有那麼一點點好感?
可是我也知道,你根本就沒有喜歡過我。
即使只是那麼一點點也沒有。
你對我好,只是因為我是你的兄弟,是你的樂團主唱,可是,就算只是這樣我也知足了。
至少我們比"突然好想你"和"後來的我們"還要好多了,不是嗎?
不用曾經擁有,卻永遠失去,只能在某一天突然的想起你;
也不用明明很想你,你卻不在我身邊,只能在記憶裡、在另一個時空裡與你相愛。
這樣就很好了,真的。
在現在這條路上,你失去了很多,你放棄自己的另一個未來,放棄許多和家人相處的時間,和我們一起走上音樂這條路,
所以要是如果我們從來不曾相遇,我們會是在哪裡?
或許你會在律師這條路闖出很高的名氣,或許你會找到一個很愛你的女人,或許還會有著可愛的小孩,或許還有、還有最愛你的媽媽,或許你會更幸福,對吧?
一定會、很快樂吧,阿翊?
好像說的太多了,總之!
阿翊,恭喜你要結婚了!一定要過的很快樂!
然後,未來20年,不管用走的用跑的用飛的用爬的都要一起走下去!這件事,我還是記得的,不准返悔!
陳信宏 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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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這篇文是以書信的方式來寫,希望不會很奇怪(汗)
也是第二次嘗試獨白的部分,我是想寫出一點阿信真心祝福怪獸的感覺,也有猶豫過到底要不要用這種方式去寫,畢竟這樣的話就等於怪獸會知道整件事,但是後來再想想,或許這封信,阿信永遠都不會讓怪獸看,所以應該,還可以吧?
最後...求評論啊各位!(表臉)